□本報記者劉子陽
  為近千家公司或個人開展見不得光的“調查”,採用非法購買、跟蹤、偷拍等手段非法獲取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再炮製出所謂的“調查報告”以高價賣給客戶,藉此獲利數千萬元——這是10年來,非法調查公司創辦人韓飛龍(全名Peter William Hamphrey,又譯“彼特·威廉·漢弗萊”,英國籍)在中國的“工作業績”。
  “我很後悔觸犯了中國的相關法律,對於給中國政府和其他人造成的傷害,我很抱歉。”7月13日,上海市公安局看守所內,“調查公司”老闆韓飛龍面對記者,用中英文雙語道歉。
  為堅決維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近年來,全國公安機關持續不斷地組織開展集中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專項行動。2013年7月,韓飛龍及其妻子虞英曾(美國籍)因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被批准逮捕。2014年1月,上海市公安局將此案移送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
  這是在我國提起公訴的首起外國人在華註冊公司開展非法調查案件。
  這家“調查公司”究竟如何為客戶提供服務?其中涉及哪些不為人知的違法內容?犯罪嫌疑人韓飛龍為何頻頻感嘆自己受了醫葯巨頭葛蘭素史克(中國)的矇蔽?圍繞這些問題,《法制日報》記者對此案進行了深入採訪。
  “業務”涉及16個國家和地區
  “全球供應鏈正在發生重大轉移,跨國公司將他們的供應基地轉向亞洲,以及更多的轉向中國。當全球採購越來越集中在這一地區時,風險與挑戰、回報與盈利並存,有時風險甚至超過回報。‘中慧’(Chinawhys)在這裡幫助你躲避雷區。”
  2003年年底,韓飛龍夫婦在香港註冊的“中慧”公司網頁上曾寫著這樣的廣告詞。
  “中慧”公司對外宣稱主要負責開展商務咨詢調查業務,但記者向上海警方核實瞭解到,這家公司實際上並無實體辦公場所,也未聘用工作人員,是一個“空殼公司”。
  2004年,韓飛龍夫婦又在上海註冊了“攝連”咨詢有限公司,並先後招聘了十餘名員工開展公司業務。
  “韓飛龍夫婦涉嫌以開設咨詢公司為掩護,私自開展違法獲取個人信息活動。”據上海警方介紹,2003年以來,韓飛龍夫婦已經接了至少700個項目委托,公司賬面上的收入超過1000萬元。
  “韓飛龍是個非常周密的人,他的公司在香港、上海開立了很多銀行賬戶,即使主要在上海開展業務,他最常用的名片上也還是會強調‘香港’要素,並且利用設在香港的匯豐銀行賬戶採用美元結算。”辦案民警告訴記者。
  記者註意到,委托韓飛龍公司進行調查的客戶主要是在華大型跨國公司,包括製造業企業、金融機構、律師事務所及其他機構。而他們要求調查的對象則涉及包括中國、德國、英國、法國、美國、日本等在內的16個國家和地區。
  “對於客戶委托我們調查的對象,我們不僅要調查其自身的背景信息,還註重調查他們的‘關係網’。”韓飛龍坦言,在他所承接的項目中,涉嫌以非法手段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約占公司接單的30%。
  明碼標價非法購買公民信息
  韓飛龍為客戶提供的“調查報告”,毫不掩飾地提供了被調查者的戶籍信息、通話記錄、房產資料、工商納稅記錄以及出入境資料等個人信息。
  韓飛龍承認,這其中相當一部分個人信息是購買而來。
  “我們承接的項目中常常需要做一些背景調查,其中有的部分需要找當地的咨詢公司去搜集。對於當地咨詢公司提供的信息,我們是按照人頭付費,單個人的信息大約700元至800元,但有時候他們會一次提供兩三個人的信息,那就要支付2000元左右。”韓飛龍說。
  雖然看似價格不菲,但當這些個人信息匯入韓飛龍手中,併在此基礎上生成報告後,客戶為此支付的價格將比韓飛龍支付的成本高出幾十倍甚至幾百倍。
  據警方統計,2003年至今,韓飛龍公司承接的調查業務每宗收入可達幾萬元至幾十萬元,最大的單筆收入高達50萬元。
  然而,在被記者追問購買個人信息的“上家”是否合法時,韓飛龍停頓了一下,隨即表示,“我無法保證他們都是通過合法渠道獲得這些個人信息”。
  事實上,個人信息並不都能順利從“上家”那裡買到。除了查通話記錄、查銀行賬號、查用戶電子郵箱中的私人信件外,為了摸清被調查對象的生活作息規律,“調查者”甚至採取在公共場所跟蹤、偷拍、冒充、潛入等手法。雖然風險巨大,但驚人的利益回報卻驅使“調查者”甘願冒險。
  辯稱不知道中國法律已更新
  2013年年初,韓飛龍非常焦慮。因為他發現,曾與自己“合作”時間長達6年的個人信息賣家劉某“不見了”,他們的“合作”被迫中斷。
  6年前,韓飛龍在一個派對上結識某“咨詢公司”老闆劉某。很快,他們開始了“合作”。
  “如果有需要,我會先給他們打電話,他們會提供建議,並且提供我所需要的個人信息。”韓飛龍曾向警方抱怨,他購買個人信息的另一個“上家”蔡某漲價厲害,幾乎超出了他的相關預算。而因為劉某的價格相對合理,所以他們的“合作”關係延續多年。
  在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的集中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專項行動中,劉某因涉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被警方依法訊問,並接受了相應處罰。
  “劉某出來以後,我們仍然保持聯繫,我也在考慮有什麼合法的事情是我們可以繼續‘合作’的。”韓飛龍說,他非常清楚劉某曾經消失的原因,當他想繼續兩人之間的“合作”時,劉某婉拒了。
  “我們並不知道中國政府2009年已經出台了新的法律,將獲取公民信息視為違法行為。在劉某被抓之前,我們毫不知情。”韓飛龍說。
  2009年2月28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明確規定,竊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009年10月16日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四)》將此類犯罪行為的罪名確定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
  韓飛龍所說的“新的法律”,即指上述補充法條。
  自相矛盾的是,僅僅在劉某婉拒合作後一個多月的時間里,韓飛龍又物色了一家新的“咨詢公司”,繼續展開此前與劉某進行的類似“合作”。在以非法手段獲得公民個人信息的錯誤道路上,劉某被抓的事件似乎並未影響韓飛龍把調查業務做大的野心。
  “韓飛龍、虞英曾對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性都是明知的。”據辦理此案的檢察官介紹,2013年之前,二人向劉某購買公民個人信息,其後劉某因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被北京警方立案偵查。二人在知曉此事的情況下,轉而向上海的蔡某購買公民個人信息。
  “我們不瞭解中國法律的改變,這是我們最大的問題。”與韓飛龍一樣,他的妻子虞英曾也一度堅稱這一觀點。
  不過,值得註意的是,自2009年中國政府出台相關法律,至2013年“上家”劉某被抓,再到韓飛龍夫婦二人被警方控制,其間已經過去了整整4年時間。有證據顯示,在這4年中,韓飛龍夫婦仍以每年約100個左右的調查訂單牟利。
  自認為遭到葛蘭素史克欺騙
  “我想詳細告訴你們關於葛蘭素史克這單業務的前前後後。他們欺騙了我。”韓飛龍說。
  “2013年4月,經一家投資公司介紹,藥業巨頭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英文簡稱GSKCI)的高層管理人員找到我,希望我的公司為他們提供幫助。會面時,GSKCI前業務總經理馬克銳(Mark Reilly)以及GSKCI前法務部總監趙虹燕告訴我,幾個月來,有些人不斷寫匿名信給中國政府機構,指控公司內部存在嚴重的商業賄賂行為,他們希望我確定誰是這些匿名舉報者,並且調查他或她的背景、社交及家庭情況等信息。”
  韓飛龍說,GSKCI只是他的700多位雇主之一,並無特別之處。在這次會面中,按照慣例,他認真聽了對方的要求,並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告訴他們,我需要看到這些匿名舉報信,因為我必須分析這些信件。”但是,這個要求被當場回絕了。“馬克銳告訴我,匿名信里的事都是子虛烏有,是‘對公司的一種污衊’。他們拒絕提供關於匿名信的更多細節,只讓我抓緊調查。”韓飛龍說。
  在這次碰面中,GSKCI同意為這單生意支付22萬元人民幣以及至多3.3萬元人民幣的差旅雜費。更重要的是,韓飛龍當時得到了保證——GSKCI方面明確稱已對內部舉報者的指控進行了調查,併發現它們“不屬實”。
  於是,韓飛龍以“蝎子計劃”為代號,展開了為期近兩個月的調查。這也是韓飛龍的一個習慣,每展開一個調查,韓飛龍都會隨機起一個代號,如“鵝計劃”“馬勒計劃”“黑刺李計劃”等。
  隨後,韓飛龍向GSKCI提交了一份長達35頁的“蝎子計劃”報告。在這份報告中,韓飛龍提出:“GSKCI應當警惕可能存在的經營漏洞,公司可能因此易於受到攻擊”,並補充稱,這類漏洞包括“公司雇員或者商業伙伴的違法違規行為”。
  換句話說,韓飛龍認為,給這家藥業巨頭帶來最大風險的並非內部舉報者,而是公司內部本身存在的經營漏洞。
  然而,令韓飛龍憤怒的是,在他千辛萬苦完成了調查後,GSKCI才將內部舉報信的細節透露給他,而他看完信後的第一反應是“震驚”(shocked)。
  “這些舉報信中,有的篇幅很長,它們更像是完整的調查報告,內容非常翔實,寫作者英文功底很好,行文流暢,很可能並非一個人所為。”韓飛龍說,更要命的是,根據多年的經驗,他發現舉報者對於GSKCI商業賄賂行為的指控肯定不是沒有來由,而GSKCI對所謂舉報者的懷疑也是毫無根據的。
  記者註意到,在此前接受英國幾家主流媒體的採訪時,韓飛龍亦表達了同樣的觀點,內部舉報者對GSKCI的指控看上去是“有根有據”的。
  “我當時就意識到我們被騙了。GSKCI利用了我們。”韓飛龍隨即聯繫GSKCI,表示自己不能再為其提供任何服務。
  更令韓飛龍感到震驚並憤怒的是,在GSKCI第一次找到他洽談調查業務之前,警方已經對GSKCI涉嫌嚴重商業賄賂的行為展開調查,而馬克銳等高管卻對如此重要的信息隻字未提。
  “如果我知道警方早已開始調查GSKCI,我絕不可能接受這個業務。”韓飛龍說。
  不過,韓飛龍也向警方承認,在調查GSKCI內部舉報者的過程中,他動用了當地的咨詢公司,以非法手段獲得了關於那些所謂的內部舉報人的相關個人信息。
  致歉時稱後悔觸犯中國法律
  “37年和中國、東歐打交道的經驗,20年路透社亞洲、東歐、巴爾幹半島記者經歷,過去14年致力於跨國公司的白領犯罪防控、欺詐調查和危機處理。”韓飛龍曾在公司網頁上這樣介紹自己。這位曾經優秀的調查記者,如今卻因為涉嫌非法獲得公民個人信息,等待法律審判。
  “看守所里的工作人員對我很親切,他們很關心我。這裡的醫護人員對我也很好。”韓飛龍告訴記者,律師和使領館工作人員也常來看守所探望他,“兩周前我剛剛見過我的律師”。
  最令他愉快的事情是與兒子通信。作為一名父親,剛剛高中畢業的兒子始終是韓飛龍心頭的牽掛。“他是個很善於寫信的小伙子,最近他來信告訴我,他正在實習。我在信中鼓勵了他。”令韓飛龍欣慰的是,兒子也常在信中鼓勵自己。
  如果不是因為在非法獲得公民個人信息的道路上越走越遠,韓飛龍本應有更多時間陪伴家人。
  “我很後悔觸犯了中國的相關法律,這不是出於我的本意,對於給中國政府和其他人造成的傷害,我很抱歉。”面對記者,韓飛龍用中英文雙語鄭重致歉。
  “以前,我們以為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是‘灰色地帶’,現在我們知道,這是錯誤的。”虞英曾說。
  製圖/李曉軍
  (原標題:“咨詢公司”曾幫葛蘭素史克非法調查舉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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