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宜章站1月12日訊(通訊員 鄧屬東)1月12日上午,宜章縣森林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在縣城內出售野生動物,請民警前往查處。
  接報後,該局民警迅速前往查看,在縣城五完小附近發現有人正在出售野生動物,民警仔細一看,是一隻很像狐狸的動物,這隻動物被繩子綁住腳,正蜷縮在一團瑟瑟發抖。民警將正在銷售野生動物的廖某某依法帶回進行詢問,經查實,去年12月底,江西省豐城市廖某某從廣州從化太平鎮興富三鳥市場買了1只狗狸,然後前往宜章縣進行銷售,不料剛開始銷售就被公安民警查獲。
  經鑒定,廖某某銷售的動物為“貉”(俗稱“狗狸”或“狸貓”),該動物軀體肥壯,吻尖,四肢短,毛色烏棕,具黑褐色大塊臉斑及界限不清晰的黑色背紋,四肢烏褐,已被國家林業局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屬於國家“三有”動物,
  當日,縣森林公安局民警對廖某某進行批評教育後,依法對其進行了林業行政處罰。民警請醫護人員細心地對動物做了身體健康檢查,在確定其完好健康後,民警驅車將其放歸山林。  (原標題:宜章森林公安民警成功解救一隻國家“三有”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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